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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进校园”投建运一体化智慧解决方案

指导思想

为了在广大中小学生中普及游泳安全知识和游泳技能,从源头上遏制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加快在广大中小学生中普及游泳健身活动,推进“游泳进校园”系统教育工程,政府社会多方联动,校内校外资源统筹。

政策背景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教督厅函【2018】4号《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预警通知紧急部署中小学防溺水工作》:“为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确保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预警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迅速行动起来,按照预防溺水有关工作要求,做好预防管理、安全教育、联防联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游泳进校园”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把“游泳进校园”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体育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条件,推进校内普及。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在各级政府支持下,各学校要充分发掘潜力,通过新建、改扩建的方式建设游泳池(优先建设拼装式游泳池),改善学生游泳教育条件,配齐游泳教育师资力量,开展游泳教学训练,实现学生游泳教育的普及。

资金来源

统筹做好经费保障,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多方筹措支持“游泳进校园”的经费投入机制。市财政在相关教育经费中对“游泳进校园”给予适当倾斜。市县政府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为公立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游泳池并通过验收的,给予每个一定的现金补助。除了财政的支持,不足部分主要通过引进社会资本通过购买服务同时创新方式方法来新建游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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